真的是很糟糕,怎麼還會有媒體在拿錯誤消息當成新聞在散播??
有媒體說之後去加拿大,「憑疫苗接種小黃卡」可以在他們放寬入境限制規則裡面,但是 #疫苗名稱不能小寫,然後新聞畫面就是第一張圖,也就是目前我們國人注射完疫苗會拿到的那張小黃卡⋯⋯
這是錯誤的訊息!!
我們會拿到的那張小黃卡,只是國內的疫苗接種記錄卡,雖然一樣有中英文姓名等相關個人資料,也有注射疫苗名稱、日期、注射醫師姓名等資料⋯⋯
但有沒有發現,少了一個「護照號碼」欄位,也就是說,出國用的疫苗接種證明不是那張小黃卡啦!!
第二張圖片,就能清楚看到,才是出國用的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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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媒體請好好查證好嗎?
#害民眾覺得小黃卡上面只寫AZ怎麼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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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不只是可否用BNO出入境的問題那麼簡單,而是中共的《公民法》直接在香港實施。
中國《公民法》一貫不承認雙重國籍,而香港則容許香港永久公民享有雙重身份,這些本來都在一國兩制保障之下。《基本法》亦列明了香港享有高度自治,只有國防和外交事務歸中央人民政府管轄——問題是,香港的《公民法》修訂是否屬於外交事務?中共單方面修改香港公民權利是否違反了《中英聯合聲明》?
香港人太過聚焦在「移民」之上,而忽略了這次「新修例風波」的真正危險性。加拿大那邊反而清醒得多,知道問題關節所在,他們正關心在港的30萬加拿大公民萬一失去雙重身份權利時,加拿大外交部如何保障這些人的權益。更棘手的是,似乎大部分平民都尚未清楚失去雙重身份的意義何在,而他們以為自己仍可以走盞:「我入境時用特區護照,出國時用外國護照不就行了嗎?」
這樣你就會掉入《公民法》的陷阱,因為《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》規定,如果你使用A國護照進入A國的時候,就不能夠申請B國的公民身份,換言之在新例生效後,任何使用香港特區護照進入香港的人都會被視作中國公民,危害他們透過BNO入籍英國的申請。
大家千祈要注意這一點,不要以為英國和加拿大政府在這個問題上一定會特事特辦,在半日前加拿大外交部便發表了聲明,提醒海外同時持有中國籍的國民,萬一在香港被拘留問話時,必須只向執法部門交代自己是加拿大公民的身份,這樣加拿大領事館才可以插手干預和保護。換言之,在取消雙重國籍的新例生效後,一個擁有加籍的香港人若在被捕時交出身份證給警察登記,港府及中共就有權拒絕加拿大領事的保護要求,因為你這個遞出香港身份證的動作,代表你選擇了中國公民的身份,喪失了作為加拿大人的公民保障。
因此,加拿大官方對這個BNO衍生問題的定性是非常準的,它已遠超移民權益,而是「中共試圖將其《公民法》應用於香港,迫使全部人宣告放棄哪一個身份」。你要麼剝奪香港的政治權利終身,要麼喪失外國領事保護以及自由離開香港的權利。當香港航空公司拒絕你使用BNO號碼買機票,而你貪方便輸入特區護照號碼時,他們隨時可利用這個不起眼的細節作為你個人公民身份選擇的表態,拒絕英方干預內政。
換句話說,你若死揸住一本中方稱失效而英方稱有效的BNO留在香港,抵得住香港特區護照的誘惑時,你的身份就是一個困在香港待救的英國僑民。而早在大半年前,加拿大外交部已就這個情況制定了撤僑計劃,當中國拒絕讓雙重身份的加拿大人離開香港時,他們就會啟動撤僑30萬人的緊急方案,而這個方案有一個先決條件,就是你在遇到香港執法部門留難的時候,無論如何都要自稱是加拿大人,用加拿大護照作為登記證明。倘若你宣稱自己是香港人,加拿大領事恐怕想幫也幫不了。
英國的做法是否與加拿大一致,還要等藍韜文的官方回應。在1月31日打後,國籍這一欄千祈不要亂填,也不要隨便告訴他人你自己的身份何屬。這是一個憲制危機產生的身份問題,理應取代「移民」成為問題的主調。
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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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上有人冒用滑雪協會的名字放假消息說叔叔沒有選手身份。
根據國際滑雪聯盟 FIS 網站查證,
Perry叔叔/文彥博/Wen Yan Bor 從2008到2015年間以 Chinese Taipei 選手身份參加國際滑雪比賽無庸置疑。
謠言止於智者,請大家幫忙傳出去,為台灣選手加油!
「9130000」,這麼多年來,這一組數字,我記得比自己的身分證字號、護照號碼、電話號碼還熟。為什麼?因為這是我在國際雪聯FIS上的選手編號。
從2008年12月19日到2015年9月12日,七年之間,我帶著這組數字,征戰了大大小小共計十三場比賽,飛過了四大洲,參加過亞洲盃、世大冬運、洲際杯、世界杯、世錦賽。為此斷過兩根肋骨,肩膀與手肘脫臼各一次。至於腦震盪之類的小傷,出現的次數更是族繁不及備載。募集了上百萬的訓練經費,也花掉了幾乎一樣多的醫療復健費。的確,我在世界杯的成績很糟,甚至敬陪末座過,但我選擇一次又一次的再戰。為什麼?因為當我看到「TPE」甚至是「Taiwan」這個名次出現在國際賽事時,內心湧現的那股激動與自豪,無可取代。
「Perry叔叔以代表台灣為榮!」
所以,你們要怎樣污衊我在滑板選練營的所作所為,基於保護年輕選手的考量,我可以忍耐不出聲。
但,污衊我曾經代表台灣在國際滑雪賽事上做出的貢獻,我不能忍。
針對號稱《中華民國滑雪協會 聲明稿》的黑函中,做出的五點不實指控,我有以下聲明與打臉 5 combo,請大家細細聽來:
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文彥博先生在滑輪溜冰協會擔任訓練營總召一職,並打著「滑雪前奧運國手」名義,造成社會新聞事件,
此對本會名義及社會觀感造成嚴重影響,本會為端正此歪風,在此對文先生提出嚴正聲明與譴責:
1.文先生從未登錄於本會所屬國際滑雪總會選手身份,何來本會滑雪選手資格,在此聲明。
(Yan-Bor Wen / FIS Code 9130000 / TPE / 1985/04/21,出賽日期2008/12/19-2015/09/12)
打臉First Hit:我們都說,活在如今這個年代,上網Google已經是連小學生都拿手的本領了。但真是如此嗎?叔叔以後可能要對此打個問號了,因為撰寫這篇黑函的人,疑似不具備最基本的網路搜尋能力。就算打不出我的名字,只要到國際滑雪聯盟FIS的官網搜尋「TPE/SB/男子」,就能輕鬆找到有史以來代表過中華台北出賽的五位台灣選手名單。然後,只要會拼音,很容易就能看出我是當中的哪一位。
2.文先生從未代表本會或我國參加任何國際競賽(包括冬季奧運會,亞洲冬季運動會),何來冬季奧運選手資格,在此聲明。
打臉Combo 2:同上,要特別澄清一點,叔叔本人從不曾對外自稱「冬季奧運選手」。也許自打臉是某些人的愛好,但真的不是我的興趣。我在選手時代,曾經參加2013年1月18日在加拿大舉辦的世界錦標賽,以及2013年3月16日在捷克舉辦的世界盃,而兩者都是2014年索契冬季奧運會的資格選拔賽──我曾代表台灣參與「冬季奧運資格賽」,此乃鐵錚錚的事實。
3.文先生未持有本會滑雪教練資格,也不是本會滑雪國手,長期對外打著本會滑雪國手身份,此舉對本會名聲造成多次傷害,本會對此提出嚴重譴責。
打臉Combo 3:滑雪國手的事情不須再多言。的確,叔叔本身並未持有中華台北滑雪協會所發行之教練資格證,僅受邀在2011年於北投捷運總站為協會指導員專講國際賽事及規則,並在2012年的雪季,擔任協會在日本長野志賀高原舉辦的進階指導員訓練活動中的Freestyle訓練官。
或許這麼說很刺耳不中聽,但我必須誠實地說:中華台北滑雪協會並非國際滑雪指導員協會ISIA的會員。持有協會所頒發之教練資格證,無法對我在國外的訓練和教練工作帶來任何實質的助益。
4.文先生發生此次社會新聞事件,新聞媒體未增對本會加以採證證明其身份,即以文先生臉書資料提出「滑雪前奧運國手」乙節,嚴然以對本會60餘年努力經營推廣滑雪運動造成嚴重傷害,對其提出譴責與惋惜,亦請媒體朋友給予端正,證明本會清白。
打臉 Combo 4:發表一篇文章,不管是要證明清白,還是要抹黑別人,都請多做功課,好嗎?
5.文先生於3周前委請滑輪溜冰協會至本會申請國手資格,已被本會給予嚴正駁斥其身份及用心不正,並告知滑輪溜冰協會小心謹慎,果然不出所料,今發生此事件實屬體育界之憾,對此深表遺憾。
打臉 Combo 5:三週前,我確實曾經委託滑輪溜冰協會的工作人員,協助我向滑雪協會申請「世界盃參賽證明」。我的目的是什麼?是為了獲得有效的證明文件,用以申請參加國際滑板裁判講習、國際競技賽事相關課程等等。無論是在滑雪領域或滑板領域,我一心期盼貢獻所長,參與能給台灣體壇發展帶來幫助的進修課程,何來所謂的「用心不正」?
以上,Perry叔叔在此鄭重聲明。謝謝大家。